野猪 破坏庄稼!村民“捕杀野猪”获刑6个月:出售猪肉挣了500元!


野猪 破坏庄稼!村民“捕杀野猪”获刑6个月:出售猪肉挣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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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 破坏庄稼!村民“捕杀野猪”获刑6个月:出售猪肉挣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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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 破坏庄稼!村民“捕杀野猪”获刑6个月:出售猪肉挣了500元!

动物保护不是简单的一件事 , 因为很多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被破坏 , 导致它们只能和人类一同生活 , 动物破坏庄稼的事情时有发生 , 面对损失 , 很多人得不到赔偿 , 只能自己承担 , 一旦捕杀这些保护动物 , 就会触犯刑法 。
10月11号讯 , 遵义市凤冈县一名男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判刑 , 因为野猪糟蹋了他家的庄稼 , 也没人给自己赔偿损失 , 他就用电击的方式将野猪捕杀 , 然后出售野猪肉获利500元 , 因为触犯法律 , 男子被判刑6个月 , 缓刑1年 。
今年6月初的时候 , 凤冈的村民朱某发现 , 自己种的土豆地里面到处都是松动的泥土和被翻过的痕迹 , 很多土豆都被偷吃了 , 四周留下了很多野猪脚印 , 朱某沿着这些脚印去寻找 , 果然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头野猪 , 于是他产生了捕猎野猪的想法 。
【野猪|破坏庄稼!村民“捕杀野猪”获刑6个月:出售猪肉挣了500元!】6月6号 , 朱某将电击野猪的机器安装在野猪平常出没的路上 , 当天晚上10点左右 , 朱某将野猪机器通电 , 然后守候在附近观察情况 , 到了凌晨3点左右 , 朱某发现野猪机上面有动静 , 立马切断电源沿着电线寻找 , 在离电线终点百米处发现了一只被击倒的野猪 。
6月7号早晨 , 朱某将猎到的野猪用车运回自己家中 , 然后他以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人 , 随后朱某非法捕猎的行为被人举报 , 凤冈县执法局查获了朱某 , 并在朱某家中扣押了野猪机一台 , 还在购买者家中查获了野猪肉100斤 。
因为朱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捕猎 , 凤冈县执法局调查后将该案移送到当地公安局 , 10月9号 , 凤岗法院审理后认为 , 朱某违反狩猎法规 , 在禁猎期使用违禁工具非法狩猎 , 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 其行为触犯了法律 , 构成非法狩猎罪 。
因为朱某具有自首 , 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 , 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一年按理说 , 业主破坏朱某家的庄稼 , 他是受害者 , 但是面对野生动物的破坏 , 最好的办法是寻求当地补偿 , 而不是私自捕猎 。
野猪在有的地方越来越多 , 处于和农民争夺资源的生态位上 , 如果处置这些事件 , 对于农民来说并不知晓 , 因为地里的庄稼被破坏 , 谁都会心疼 , 如果没有补偿 , 就只能怪到野生动物身上 , 但这又会给自己招来麻烦 。
前段时间云南大象逛吃一路 , 破坏了很多庄稼 , 如果没有当地补偿损失 , 是万万不能容忍大象这么瞎跑 , 虽然关爱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 但是谁也不想损失钱财保护动物 , 毕竟一家老小还指望地里庄稼养活 , 朱某获刑在于非法狩猎 , 野猪损害庄稼只是诱因 , 对于这起事故 , 你怎么看 , 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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