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生悲剧:男子和朋友酒后争吵互相推搡 致朋友脑出血猝死


四川发生悲剧:男子和朋友酒后争吵互相推搡 致朋友脑出血猝死


【四川发生悲剧:男子和朋友酒后争吵互相推搡 致朋友脑出血猝死】四川盐边县男子李某和朋友谢某在酒吧喝酒后 , 发生争吵相互推搡 。 谁知李某此后发现谢某昏迷 , 于是将其送医抢救 , 但谢某不幸死亡 。 鉴定系脑出血导致气管吸入异物窒息死亡 。 头部外力作用为死亡诱因 。 2022年2月 , 李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 。
李某55岁 , 家住四川盐边县 。
李某与谢某系朋友关系 , 2021年9月9日22时许 , 二人酒后在盐边县桐子林镇某酒吧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打斗并相互推搡 , 约一分钟结束 。
约二十分钟后 , 李某发现谢某昏迷 , 遂与朋友一起将谢某送至盐边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 经医生检查:谢某在送至医院时已经死亡 。 经鉴定 , 死者谢某生前曾大量饮酒导致乙醇中毒 , 在脑底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上 , 头部受到钝性外力(徒手伤) , 引发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 进而导致气管及支气管异物吸入引起窒息 。 在其死亡过程中 , 其头部外力作用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

李某随后被刑拘并被批准逮捕 。 后被改为取保候审 。 2021年12月13日 , 李某的家属代其与死者谢某的家属签定了和解协议 , 谢某的家属于当日领取了全部赔偿款人民币8万元并出具了谅解书 , 表示对李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
四川盐边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李某因琐事和被害人相互抓打 , 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打击被害人面部的行为可能会发生的危害后果 , 导致被害人谢某在大量饮酒(乙醇中毒)及脑底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上 , 因外伤(徒手伤)引发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 进而导致气管及支气管异物吸入引起窒息 , 其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 李某具有自首情节 , 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认罪认罚 , 可从宽处罚;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 可以从轻处罚 。
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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