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新郎结婚当天试图强奸伴娘,只因伴娘太美让其无法克制


案例:新郎结婚当天试图强奸伴娘,只因伴娘太美让其无法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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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新郎结婚当天试图强奸伴娘,只因伴娘太美让其无法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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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新郎结婚当天试图强奸伴娘,只因伴娘太美让其无法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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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现如今很多婚闹行为愈演愈烈 , 甚至一些地方从原先的小打小闹衍生出了无尽的悲剧 。
2015年 , 在江苏省就曾发生一起因调戏伴娘而引发的刑事案件 , 而这一切的根源就在于婚礼时的婚闹 。

婚礼当天 , 新郎小李和新娘小花找到了各自的朋友和闺蜜做他们的伴郎或伴娘 , 根据当地的习俗 , 大家在吃完饭后还要进行闹洞房 。
伴郎和伴娘之间也有很多游戏的互动环节 , 大家试图通过游戏来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 。

就在玩游戏的过程中 , 小李意外发现在伴娘当中有一女孩长得非常漂亮 。
当时 , 小李就被这名女子的样貌所深深地吸引 , 甚至在脑海中出现了幻想 , 他后悔自己没有早点认识这位伴娘 。
事实上这个伴娘名叫小静 , 她和新娘小花并不熟悉 , 只是一般的朋友关系 。

在大家都在玩游戏的时候 , 小静只是安静地待在旁边 , 并未参与其中 。 新郎小李本想借此机会来与小静拉近关系 , 可没成想小静根本不给任何人机会 。

婚礼活动一直持续到晚上十点 , 看到天色已晚大家也纷纷相约回家 , 唯独伴娘小静无人接送 。
考虑到小静的家住得很远 , 小花便让丈夫小李开车送小静回家 。 得知这一信息后 , 小李按耐着内心的激动 , 便开车带着小静离开 。
在汽车行驶过程中 , 小李不停地通过汽车的后视镜观察小静 , 他甚至开始臆想小静与他在一起的时候的样子 。
眼看着车子行驶到了人烟稀少的地带 , 小李便壮起胆子公然侵犯小静 。 小静被这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 她大声地呼喊求救 , 可却被小李捂住嘴巴 。

在她反抗的过程当中 , 自己随身的衣物均被扯坏 , 身上也出现了多处伤痕 。

就在小李马上要得逞的时候 , 突然间车内响起了一阵手机铃声 , 小李这时才发现是妻子打来的电话 , 原来花在催促丈夫早日回来 。
看到电话后 , 小李此前的冲动瞬间消退了一半 。 无奈之下 , 他放弃了侵犯小静的想法 , 只得将她送回家 。
可当小李回家没多久后 , 小静就带着父母找到了小李及其家人 , 要求小李向其道歉并给予小静一定的精神补偿 。
可小李却认为自己并未对其造成实质性的侵犯 , 便拒绝了这一请求 。

愤怒不已的小静果断选择了报警 , 警方根据小静的描述 , 最终认定小李虽然并未对小静造成实质性的侵犯 , 但他确实存在且实施了强奸行为 , 因此认定其为强奸未遂 。

律师观点本案中的争议在于小李对小静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强奸罪 , 还是说只是强制猥亵罪 。 我们知道男子强吻女子、摸其胸部 。
在遭到反抗后 , 显然是以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 如果是有强奸的意图 , 但从行为上来看 , 二人并未发生关系 , 则应当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
我们要知道 , 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 , 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 , 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 。

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 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 , 从而成立中止;

而强制猥亵则无奸淫的目的 , 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 , 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 , 填补精神空虚 。
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 , 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
更重要的是强奸犯罪与强制猥亵罪的量刑也不尽相同 , 犯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犯强奸罪量刑则重得多 , 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情节严重恶劣 , 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案中小李虽然没有对小静造成实质性的侵害 , 但在整个案发过程中 , 小李有主观强奸的想法 , 也实施了强制行为 , 还是在违背小静意愿的情况下 , 因此小李构成了强奸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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