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干了11年但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不想签约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今单位又想解约你所得到的赔偿金应该是2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外 。原因如下:
首先说你得到的应该是经济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这两者差距在法律意义上的差距很大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要符合法定的14中情形,如果不符合以下这十四种法定情形的合同解约,就是违法解除,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企业是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赔偿金的 。也就是说,你不同意企业方的解除行为,并且企业方并没有任何你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或者说企业没有发生经营性困难,如果企业方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是属于违法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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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同时题主需要明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企业说解除就能解除的,如果不经过你本人同意,企业方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是强行解除给你赔偿,即支付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经济赔偿金,(当然赔偿金的前提是你愿意接受)如果你不愿意接受的话,企业的第二条路就只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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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在企业工作了11年,如果你同意解除合同,那么企业方必须按照规定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金的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最后就是代通知金问题了,如果企业方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你,那么就必须支付代通知金,标准等同于你的月度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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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失业保险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了你客观事实上的失业,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只要拿着企业方给你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就可以 。
综上所述你在企业工作满11年,企业方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不同意,企业方就需要支付给你22个月的工资 。对此类问题建议以下几个方面,供各位网友参考:1)遇到这类问题,首先不要轻易地签署任何文件,更不要轻信企业方的HR所有的说词,其次是想尽办法搜集能够证明你和企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一切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牌,出入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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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要妥协答应任何企业方提出的条件,你只回答一句话就可以,一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就可以,其他的不要多说,尽最大的可能性来获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
3)如果企业方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搜集到相关证据,例如停发你的工资,或者更换密码门致使你不能正常上下班等行为,一定要拍照 。
4)带着相关的证据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委进行投诉 。
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长期坚持原创不容易,希望大家喜欢!聊聊职场的那点事,加我关注私信与我,粉必回 。
其他网友观点
“呵呵”,又是典型的职场“辞退”套路,请题主干万别做傻事:自己主动离职,否则你可亏大了,也正中了用人单位的下怀,一分不贴的解决了老员工 。
针对题主这个问题,应首先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前提条件 。具体内容如下: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只要任意符合其中一条,都可以视为用人单位自动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你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11年,已经充分府合《劳动合同法》中第十四条之规定,即使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已经自动被视为已签订此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不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不会对你产生多大影响了!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辞退你,则可以要求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
具体的法理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你是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1年,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22月的工资赔偿金!当然如果你的月工资是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则可以按每年支付3个工资的赔偿金,11年就该支付你33月的工资赔偿金!注意两点:①、请不要主动离职,否则你将会一分赔偿金都得不到;
②、保存好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所有资料,包据合同,工资卡(条)等材料,尤其是后面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需要工资卡(条)来作赔付时的证明材料!
③、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段时间,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不足半年要按半月支付赔偿,超过半年则按1月支付赔偿 。
要求支付赔偿金的途径与办法:①、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处理;
②、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 。
【在单位干了11年但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不想签约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 。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 。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视职场】专注分享职场知识,解决职场困惑,建构职场关系!~~~分享职场知识,快乐职场人生,感谢你点、评、分、转、收!其他网友观点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不同你签,也就是一个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 。理论上单位应该会给你一个解除合同的理由,如果理由合理合法,那么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合同,并赔偿你11个月工资(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合理解除你合同,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赔偿2倍工资11个月,也就是22个月工资 。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可以单独付一个工资给你,代替通知 。同时,你可以保留相关证据 。最后,单位也可以和你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赔偿金是你们双方协商即可,建议协商金额以11个月为基准 。如果单位不给任何理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也是2倍赔偿,同时赔偿过后,你还可以继续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在单位工作 。希望对你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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