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人晕倒心脏骤停家属未到,医生“违规”先手术称责任我来担,你怎么看?
一位老先生独自去医院就医,在医院门口摔了一跤便不省人事,虽然经过急救后恢复自主心跳,但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老人家心肌梗死,需要立即进行急诊导管手术治疗,而这个治疗,需要本人或家属签字方可进行 。老人家处于昏迷状态,而家属赶过来需要时间,但老人等不起,猝死、脑损伤都有可能发生 。这时,急诊科主任王军说了一句话:“他的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你们去救吧 。”王主任事后说明这个行为是违背医疗常规的,未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就进行手术,万一出了事故是要担责的,但王主任在与患者家属充分沟通并取得其信任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先救人 。
【南京老人晕倒心脏骤停家属未到,医生“违规”先手术称责任我来担,你怎么看?】医院在做任何手术前都会要求患者家属知情并签字 。医生会向家属交代病情及一些手术中或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有的患者或家属会因此产生焦虑和恐惧,甚至觉得这是医生推卸责任的借口,但事实上,术前签字是很重要且严肃的事情 。虽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对无家属签字的情形明确规定,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医师是可以实施紧急救治的 。但基于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及其与亲属的知情权考虑,大多数医院都视无患者或家属签字的治疗为“违规行为”,这也是为了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很多医院都遇到过因类似问题产生的医患纠纷 。对此,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患者生命垂危,近亲属不明,或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或者达不成一致意见等紧急情况下,只需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施救 。
其他网友观点看到这里我有点泪奔了,我是要给这个一生点赞的,不管怎么样,他的决定挽救了一个老人的生命 。17年4月,我结婚第二天去桂林蜜月,父亲因为我结婚心情激动导致心脏病复发,因为父亲有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在县城医院经验不足,用药过量,导致了血浓证,医生下了病危,当时主治医生建议转院,姐姐一人做了转院决定,转到了临沂市人民医院icu,当时重症监护室是不想收的,说没有床位,父亲有好几种病,非要给转到科室里,好在姐姐坚持在重症监护室,他们又说费用高,说我们承担不起,最后一个姓刘的主任同意收下了 。转院第二天父亲还没有脱离危险,医生又一次下了病危,我和老公下飞机那一刻我姐夫,堂弟,外甥都等着,当时就知道情况不好了 。感到医院,姐姐和叔叔们商量让我进去看爸爸,重症监护室里爸爸身上插满了管子,我忍着不哭,二十分钟的探视时间快的像两分钟 。出来后医生再一次要求我们准备后事,妈妈,姐姐,叔叔们都做了最坏的打算,寿衣也准备了 。就这样我们在监护室外面等了一个星期爸爸终于挺过来了转入普通病房!爸爸恢复后,一直说要感谢临沂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的一个叫辛婷婷的大夫,在监护室里一直鼓励他,待人温和!姐姐也安排又空我去谢谢她!说实话话,最怕去医院看病,有些医生护士态度让人惧怕!可是我仍然相信这个世界还是有很多有责任的医生的,心地善良,待人温和,谢谢你们!
其他网友观点在这个社会矛盾极其复杂医患关系尤其敏感的今天,舍已救人救死护伤的理念,在一些医护人员的心里日益淡漠,这名医生在处理突发病情,本着救死护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老人突发心脏病,在患者家属不在现场,在没有患者家属进行手术签字的情况下,为患者进行手术,还胸有成竹的坦言:先手术,责任我来担 。可想这要有多么大的胆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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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救死护伤的高尚品德,没有精湛的医术,没有敢于承担后果的责任心,看看有谁能做得到,毫无疑问这是一位难得的好医生,值得敬佩的好医生,值得信赖的好医生,他把社会的正能量发挥得淋漓尽致,弘扬了社会正气,是广大医护人员学习的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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