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爵位制度
【东汉爵位制度】东汉爵位制度是二十等爵制度 , 其中七大夫以上为吏爵 , 可令食邑;七大夫以下为民爵 , 只及其身与户 。后其爵渐轻 , 武帝时在此之外 , 又特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 , 二级闲舆卫 , 三级良士 , 四级元戎士 , 五级官首 , 六级秉铎 , 七级千夫 , 八级乐卿 , 九级执戎 , 十级政戾庶长 , 十一级军卫 。规定立功受爵的将士可以补吏 , 可以赎罪 , 功劳超等者 , 大者封侯 , 小者补郎 , 使受爵者得到实际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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