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 , 那么地都在父母的名下 , 宅基地也是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呢?

可能这个问题拿来对比于现在一户一宅制的看法 。会有一些出入 , 甚至有的人会担心 , 那么现在我们具体的和大家分析一下 , 以后会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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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户口的问题

那么对于户口已经分开了 , 我们就得看看农村里面你的户口是否还在农村里面

所以基于这个问题 , 你的户口在农村里面 , 那就好办很多 , 如果是对于这些经营承包的土地 , 父母在世的时候可以将这些土地过户到你的名下

也就是相当于更改承包经营土地的承包者的名字 。这样呢 , 可能繁琐一点 , 会通过一定的手续 , 然后申请批准等等

所以基于户口的问题 , 只要我们是农村户口 , 那么该有的福利我们还是应该能够享受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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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 父母的宅基地

这个时候呢 , 我们可以看得出来 , 宅基地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 特别是父母的宅基地 , 那么我们可以有想法的 , 父母在世的时候 , 可以用父母的名字申请宅基地来盖房子 。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那么能够申请宅基地的时候 , 假如父母还在那么盖好房子 , 这个房子 , 就算父母过世了也是你的

这里就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 , 所以只要是父母留下的遗产都是你的 , 你都属于继承者 , 都有权使用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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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可以自己申请宅基地

对于农村户口而言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 毕竟对于自己这个情况来说 , 如果说在农村里面有钱了 , 那可以申请盖房子 。

多半呢 , 如果符合条件的都是允许申请的 , 所以大家对于往后的事情不用太过于担心和太过于着急 。

农村户口 , 那么你的户口之下没有宅基地 , 没有房子 , 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盖房子 , 申请得到宅基地的 , 但是很多农村里面有的地方已经不批宅基地了 。这个要另当别论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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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经营承包权 。

其实对于土地的经营承包权大家可能不太了解 , 经营承包权呢 , 在本轮的土地经营承包之内是不会再更改了 。

也就是说在2018年再次确权延长30年 , 这个承包土地的使用时间会持续延长到2058年 。

所以在2058年以前 , 你家的土地经营承包权还是属于你们的 。就算父母过世之后 , 那么他的名下所经营承包的土地都是你所拥有的 。

那么到了以后的土地改革可能情况可能会出现反转 , 但是对于你是农村里面的户口 , 那么多数还是能够获得相对于农村里面的福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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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 , 地都在父母名下 , 宅基地也是 , 这个当然是有影响的 , 如果你的父母老去之后 , 你父母的承包地按照规定 , 你是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 只能由户口本上的其它成员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 如果你是独生子女 , 你父母的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 你如果想享有土地承包权 , 除非把户口重新迁入你父母的户口本上 , 当然这个是很难的 , 但是你父母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你是可以继承的 。

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 , 我国现在的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 , 减人不减地” , 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没有分到土地的人 , 现在是没有土地的 , 如果要想重新分到土地必须要等下一次土地分配的时候 , 所以现在很多年轻人是没有土地的 。目前农村的土地承包形势是以户为单位的 , 也就是说户口本上的所有家庭成员都具有地的承包经营权 。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你父母的户口本 , 而且你又没有分到土地 , 或者有土地确没有土地权 , 你也不能享有土地承包的权益 。

你的户口和父母分开了 , 说明你有单独的户口 , 说明你符合分户的条件 , 首先你不是独生子女 , 虽然土地确权没有你的名字 , 但是你可以有地种 , 这个就需要你们自己的家庭成员自己协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 , 你本人通过学习就业的方式 , 已经在城市落户了 , 户口已经不属于农村户口 , 这样你的父母老去之后 , 土地也将会由村集体收回 , 但是你依然享有宅基地房屋的继承权 , 对于以后村里面的福利 , 你是没有权利享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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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父母分开了 , 地都在父母名下 , 宅基地也是 , 以后会怎样?这要看户口是怎样和父母分开的:简单地和父母分户 , 自己在村里另立户头与进城落户 , 把户口迁入城镇这两种情况对你以后继续使用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所享受的政策可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那下面我们就根据这两种情况分别说明一下 。

第一种情况:和父母分户 , 自己只是在村里另立新的户头

这种情况在农村很普遍 , 孩子长大结了婚之后一般就是要和父母分开居住的 。这样和父母分户后 , 一般自己也会在村里获批一处新的宅基地 。这种情况下 , 父母名下的土地和宅基地以后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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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咱们先说承包经营的土地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采用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承包土地时我们和父母同属一个家庭承包主体 , 也就是咱们说的一个家庭承包户 , 其中父母是主体责任人 , 我们作为子女的一般是这个家庭承包户内的成员 。在与父母分户后 , 我们原来的土地家庭承包主体(土地承包户)并不会因户头分立而改变 。这也就是说我们户籍中的家庭户与土地承包户并不是一个概念 , 家庭户的分立一般也不会影响到原来和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只是和父母分户后 , ·有些会牵扯到子女的分地 , 但这仅限于家庭内部所承包的土地 , 具体怎样分也是家庭内部协调的结果 。对于村里来说 , 无论你们家户头怎样变动 , 只要土地承包户内还有成员 , 你们以前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就不会变 。

我国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又延长了三十年 , 也就是说我们目前和村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延长到了2057年左右 , 这期间村里一般也不会再大规模调整土地 。因此我们和父母共同承包土地的这种现状一直会维持到三十五年以后 , 别说那时的父母是怎样 , 恐怕子女也已经干不动农活了 。因此我们现在家里承包的土地 , 在我们刚成家立户的三四十岁这一代人中已经不会再大幅度调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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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再说另外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情况 , 就是当父母年迈 , 干不动农活甚至说父母不在之后 , 家里承包的土地该怎么办?当年我们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已家庭承包为单位签的 , 并不是以家庭中某个人签的 , 因此家庭成员人数的变动并不会影响对承包合同的继续履行和对土地的继续使用 。父母逐渐年迈或老去 , 会留下这些土地给我们继续耕种 , 直至承包合同到期 , 土地进行大调整 。只不过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把原来家庭土地承包主体责任人登记的是父母的变更登记到我们名下 , 以方便我们日后对土地的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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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咱们再来说承包的宅基地 。如果与父母分户自己也在村里获批了一处新的宅基地使用 , 那以后父母不在之后 , 父母留下的老宅会怎样呢?如果老宅房屋还在 , 作为子女的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老房 , 根据“地随房走”政策 , 获得父母留下老房的同时也会同时暂时拥有父母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 直至房屋倒掉 。根据农村“一户一宅”政策 , 老宅房屋倒掉后我们子女是不可以再在老宅上翻建的 , 这处老宅也会被村集体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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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与父母分了户 , 但自己没有获批新的宅基地 , 还是与父母在老宅基地上居住 , 那当父母不在 , 我们自然会继承这块宅基地和房屋 , 即便房屋倒塌后我们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也是可以继续翻建的 , 只不过我们需要把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变更到我们自己名下 。

第二种情况:自己进城落户 , 把户口迁到了城镇

这种情况就有些麻烦了 , 因为我们在农村分配的土地和宅基地 , 都是作为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享有的福利政策 。一旦身份改变 , 成为城镇户籍 , 这些福利政策都会改变 , 但毕竟我们是从农村走出来的 , 这些福利并不是说会立即被村里收回 , 具体是怎样我们往下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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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还是来先说承包经营的土地 。由于刚开始分地时 , 是父母为责任人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当然自己是这承包户的成员) , 上面也提到签订的形式是已家庭承包为单位的 , 因此自己迁入市区 , 只是家庭承包户内人员的变动 , 并不会影响到整户家庭对土地的继续承包和使用 。只不过在子女较多的情况下 , 自己是不是还能继续分到土地耕种 , 这就要看一家人怎样协商了 。如果是家内独子 , 父母年迈或不在时 , 承包的土地会自然落到你的名下(只要去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即可) , 直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 , 承包合同到期 。也许有人会有疑问 , 父母不在 , 自己又成了非农户口 , 为什么承包的土地不是被村里收回而是由迁到城市的子女继续耕种呢?

这是因为国家对于这一块近两年出台了新的政策 , 新修正后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以下两点:

“承包期内 , 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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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从根本上解决了进城落户子女的后顾之忧 , 使从农村走出来的他们生存得到更强有力的保障 , 可谓为明智之举 。不过这里要注意一点 , 作为把户口迁入城镇的子女 , 一定要把从父母手中接过来的土地给管理好 , 更不要因忙于工作使老家土地撂荒 , 因为国家有政策 , 土地撂荒两年以上或土地被严重损害是要被村集体收回的 。从另一方面说 , 我们也不能有好政策的庇护而忘本负义去辜负了国家的这份美意 , 浪费了土地资源 。

二、咱们再来说一下宅基地 。

我们进城落户后 , 父母会继续在农村老家老宅基地上生活居住 。但是随着父母离去 , 留下的老宅基地和房屋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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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管迁入城镇之前子女名下有没有自己的宅基地房屋 , 父母老宅上如果还有房屋存在 , 作为子女的可以以私人财产的名义来继承这份遗产 。根据农村“地随房走”政策 , 子女会同时获得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子女对老宅上房屋不能翻建 , 倒塌之后也不能再原址上复建 。子女对农村老宅基的使用也只是基于房屋的存在而存在 , 一旦房屋倒塌 , 子女们继承而来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之而失去 , 老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被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村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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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 ,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 , 土地和宅基地都在父母名下 , 作为子女不管身份如何 , 只要家庭户内还有人 , 家庭所承包的土地是不会变的 , 至于有没有土地耕种 , 这就要看家庭内部怎样协商了 。至于宅基地的使用 , 如果自己还在村里有新宅居住或迁入城镇 , 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房屋可以被继承使用 , 但一旦房屋倒塌自己则不能再原址上复建 。如果自己只是在村里分了户头 , 还是和父母一同居住 , 父母不在后也不会影响到你对宅基地的继续使用 , 即便老房倒塌后你还可以申请在原址上复建房屋 。感谢阅读 , 我是三农参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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