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女子到海底捞用餐时意外身亡,门店正停业整顿


福建莆田,女子到海底捞用餐时意外身亡,门店正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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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女子到海底捞用餐时意外身亡,门店正停业整顿


“顾客就餐时突发意外身亡 , 海底捞需要承担责任么?”9月6日 , 福建莆田 , 发生一起令人心痛的事件 。 事情是这样 , 一名女子与几名好朋友到知名火锅店海底捞用餐时 , 因意外噎食而导致身亡 。
据海底捞工作人员回应称 , 意外发生后 , 工作人员已经第一时间予以施救 , 并拨打120电话 , 但不幸的是 , 还是未能挽救女子的生命 。 因此其一方深表痛心!
目前 , 该店处于停业整顿状态 , 而海底捞回应称 , 将配合警方调查 , 并依法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事发后有网友认为 , 该火锅店作为知名火锅店 , 居然店里没有人会海姆立克急救法 , 真让人不敢相信 。

这名网友的意思是 , 女子大概率是被食物卡住了 , 如果及时妥善救治 , 还是有可能挽回女子生命的 , 因此火锅店必须承担责任 。
但也有网友认为 , 女子自身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
那么从法律角度 , 该如何看待这起事件呢?
首先 , 女子与其好友到火锅店消费 , 双方形成的是消费合同关系 。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 女子及其同行友人需按实际消费买单 , 而火锅店需为女子及其朋友提供安全舒适有保障的用餐环境、提供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等相应义务 。 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 。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其实 , 民法典明确规定“先有约定行为 , 后有妥善积极救助义务” 。
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 , 由于女子与火锅店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在先 , 即之前“先有约定行为” , 因此当女子发生紧急情况时 , 火锅店就负有救助义务 。
那么火锅店有没有妥善履行这个义务呢?通过目前火锅店已被停业整顿来看 , 笔者认为 , 火锅店还是存在过错的 , 而且其过错程度应当是较大其他方 。

《民法典》第1198明确规定 , 火锅店、餐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 , 未充分全面履行安全保障、积极妥善救助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最后 , 实际上 , 民事侵权是否成立 , 主要有三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二是被损害的结果真实存在;三是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确实存在因果关系 。
《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 该法条后半段同时还规定 , 如果被侵权人自身也存在过错 , 那可以减轻甚至是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
也就是说 , 即便行为人存在过错 , 且与损害结果之间确实存在因果关系 , 也还要看被侵权人自身有无过错 , 才能最终确定各方的责任 。
具体到本案中 , 女子作为成年人 , 其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负有高度注意、谨慎的义务 , 这一点没有任何意义 。

换而言之 , 即便本案的火锅店需要承担责任 , 但理论上其也不会承担100%的责任 。
注意!同桌用餐人有无尽到救助义务 , 也是侵权纠纷中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
意思就是说 , 当女子发生意外时 , 同行用餐人有没有第一时施救或求救 , 理论上也将影响责任的划分 。
最后 , 希望本案的发生 , 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个警醒作用 。 即一些常见的急救方法 , 大家有时间还是要多去了解一下的 , 比如说海姆立克急救法等 。 预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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