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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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物品损害证据、误工证据,受害人死亡或构成伤残的,还需要准备死亡证明、伤残鉴定书和被抚养人的情况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交通事故诉讼案中,事故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减少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
4、如委托代理人的,需签署授权委托书.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 。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哪些证据法律分析: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的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书 。
2.伤残鉴定书 。
3.当事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 。
4.其他证明,如车损证明、误工证明等 。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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