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债务如何处理,借款人的对外股权如何清收

借款人的对外股权如何清收

股权转让债务如何处理,借款人的对外股权如何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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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对外有股权的财产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执行股权,对股权进行转让,取得转让款用于偿还债务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股权转让债务如何处理股权转让时应当披露公司对外债务,新股东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债务责任 。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 。
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如何变化
(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如何变化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 。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
3、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冲突,如何来解决这个冲突?可以引入告知义务来解决这个两难的问题 。股东在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到转让基准日为止,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尚未到期的债务的,该公司应对相应的外部债权人进行告知 。
二、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第20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东个人债务如何执行股权转让法律主观:
股东个人债务能执行股份吗股东个人所负的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股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股东个人所负的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股份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股权转让债务如何处理,借款人的对外股权如何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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