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泰州落户指南 外地户口迁入泰州市怎样做法

【军人泰州落户指南 外地户口迁入泰州市怎样做法】

军人泰州落户指南 外地户口迁入泰州市怎样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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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人和接受的军队离(退)休人员、退休士官和无军籍职工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
申办手续: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军人退出现役证明、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
温馨提示:派出所对申请户口迁移坚持随到随受理(出具《受理户口登记回执单》),对申办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对材料不全的,应当场告知补办手续(出具《补充材料通知单》);对不符合规定的 , 要做好解释工作(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书》) 。分局自接受材料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准迁手续 。需要准迁的 , 派出所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准迁手续发送至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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