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 长沙户口管理


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 长沙户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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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
一、适用范围和登记原则
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全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户口 。公民应当依法依规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户口 。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
【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 长沙户口管理】(三)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 。由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
由于规定内容过长,具体完整规定内容点击下方文件进行查看:http://imgbdb3.bendibao.com/csbdb/live/202111/30/20211130110041_4996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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