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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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3、实施家庭暴力的 。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3、实施家庭暴力的 。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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