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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辖地选择确定民事诉讼赔偿地 。根据《民事上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怎么样进行民事诉讼赔偿地选择 民事诉讼如何选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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