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 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第16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 或者不起诉 , 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撤销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撤销案件的有关规定】
推荐阅读
- 邯郸中等收入家庭怎么申请公租房 邯郸市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
- 邯郸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邯郸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及流程
- 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 东方女儿国指的是哪座湖 东方女儿国的美称这座湖是什么湖
- 暗格里的秘密女主叫啥 暗格里的秘密 女主
- 生物实验和动物实验在南博屹是如何进行的 什么是生物实验
- 脸上毛孔大怎么办 鼻子旁边的脸上毛孔大怎么办
- 脸上的毛孔粗怎么办 脸上的毛孔粗大该怎么办
- 脸上的痤疮怎么办 脸上的痤疮怎么办才能好
- 鱼的做法有哪些 鱼的做法有哪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