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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议约定 。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 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 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离婚调解会写具体的探视时间吗 民事调解书的探视时间能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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