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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女方起诉离婚子女怎么判 女方起诉离婚孩子能判给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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