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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回国(境)定居落户办理全指南
【一】申报材料
1.原港澳台居民批准定居通知书
2.华侨回国定居证和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二】收费标准
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淄博市户政管理处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电话:0533-2189270
【淄博回国 淄博回国人员隔离最新规定】其他各区县户政办理处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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