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公司真的能占到便宜?

员工自愿不缴社保,这种认知肯是十分错误的 。但是,作为必然参加社会统筹企业的一名普通员工,这种认知却是难以如愿以偿的 。

这是因为,公司员工的缴费行为,是在本公司的管理与制约之下的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保,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但有单位的员工则不可以 。必须按规定的标准、时间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没商量 。

通过所在公司代扣代缴社保缴费,这是所在公司的法定职责与义务 。所在公司如果不按政策规定办事,让单位员工的这种错误认知,变成了停保断缴的实际行动,那单位就是明火执仗的违法操作 。因此,承担相应的违法追责,就在所难免的了!

如果所在公司与员工合谋,公然规避单位和员工个人的法定缴费责任,单位被追责受到稽查处罚,那就是早晚的问题 。因此,单位和员工绝不可以有侥幸心理,且不可钻政策空子,须知这种违法默契要不得,这种便宜占不得!否则,被责令补缴欠费、加收滞纳金与数倍的罚款,那是此类不法行为败露后的必然归宿,勿谓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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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本人是工作多年的公务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

首先,不论员工是本人自愿,还是不自愿,由员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为员工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必须共同履行的、强制性的法律义务,一切与此不符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险方面的根本法律依据 。其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条规定意味着:用人单位、员工个人双方都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个人,都没有选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由,是强制性的必须参保 。当然,更不存在员工自愿选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可以不缴的可能性 。其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这表明:对于员工来说,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界限是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超过这个时间界限也是违纪行为 。

其次,员工自愿选择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又是什么呢?从上面法条的分析可以看来,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险的缴费,是由员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完成的 。即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资时直接代扣代缴,这一部分计入员工个人帐户;而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也按法律规定的比例予以配套,这是企业的用人成本,按规定记入统筹基金 。这样一来,就有两种违法可能性:1、员工在职时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期可以多领取一些工资,暂时似乎对个人有利,可退休时没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长期利益受损,后果极为严重 。2、用人单位想方设法不缴、按最低基数、缩短员工实际用工的时间等方式缴费社会保险费,固然可以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但最终损害的还是员工应得的社会保险待遇,导致员工退休时没有养老金可领,或者领取很低的养老金,老年生活陷入困境 。毫无疑问,这两种情况都是违法行为 。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最终吃亏的还是员工,合法应得的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要彻底纠正,实际上只有理论上的可能性 。这确实是员工们无可奈何的事情 。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公司真的能占到便宜?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即便是由员工个人提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其实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做为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个法律责任是强制性的,是必须履行的,对企业是强制的,对员工也是强制性的 。对于企业和员工双方来说,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必须而且只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员工自愿不缴社会保险,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选择给员工多发一些当期的工资,从而不缴企业应承担的部分,员工和企业同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

这种情况,一旦被税务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处以欠缴金额1-3倍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明确地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当然,如果一直没有发现,企业就蒙混过关了,经济上肯定占了便宜,由此造成的员工的终生利益损害,只能由员工来承担了 。

其他网友观点

你还真说对了,公司自愿不缴纳社保,虽然是违法的,但公司真的可以占到便宜!

我们知道,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所以即便员工自愿不交社保,也是没用的,到时候员工要求公司补缴,公司还是要给员工补缴,另外还要支付滞纳金,那为什么很多公司仍然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让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呢?因为公司真的可以占便宜!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公司真的能占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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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劳动密集型工厂,公司能占的便宜不要太多!

用深圳市来举例,生产一线工人,底薪2200元,假设就按2200元作为社保缴纳基数,那么个人承担不到200元,而公司要承担300元 。加入对于一个1000人以上的工厂,公司一个月就要为此支付将近30万元,一年就是将近360万 。

公司每月节省40万元不香吗?一线员工流动性非常高,每年进进出出的人有很多,而很多离职的人根本就不会去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即便每一年有个别员工要求补缴社保,但相比那么多人节省下来的社保费,根本不算什么 。况且这个社保费用本来就是公司应该要补缴的,你说公司能不能占到便宜?

虽然很多公司会为部分员工补缴,但很少有公司因此而被处罚的,所以很多公司直接这样去做 。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公司真的能占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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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公司真的能占到便宜?】但随着社保划归税务统筹,以后公司越来越麻烦了,因为之前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是没有关联上的,是脱节的,因此也很难去稽查 。而归了税务统筹以后,大数据核查就很精准了 。

二、让员工签订自愿不购买社保的协议,公司能占到什么便宜?

除了第一点说的外,让员工写自愿不购买社保的协议,虽然不能免除社保补缴的责任,但是会给很多员工一个心理暗示,就是在他们离职时候,潜意识里就不会要公司去补缴了社保了 。

另外,公司没缴纳社保,属于员工可以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虽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就没办法拿到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了 。

所以公司这样安排,一方面可以减少员工投诉社保的频率,另外即便有一些员工要求补缴社保,但也没办法拿到补偿金,而且公司并没有因此有额外的损失 。这样看来,好处多多,公司为啥不这么多呢?

总而言之,在目前的情况下,让员工签订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虽然违法,但公司真的可以占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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