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财产,我买的包包和首饰会被前夫分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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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财产,我买的包包和首饰会被前夫分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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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 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包括: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由此可见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我们需要明确买的包包与首饰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包括两种含义:其一 , 一人专用;其二 , 仅限于生活用途 。如果买的包包与首饰确实昂贵、奢侈 , 不符合他们的日常经济支出 , 那么一般作为共同财产;那如果买的包包与首饰价格一般 , 在家庭经济支出的比例中过小 , 那么一般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

其他网友观点

包包和首饰 , 都需要看购买价格 。

价格偏高的首饰包包 , 显然不能说这是自己的专用生活用品 。如今一条项链也就几千元 , 可如果是钻石项链呢?

【离婚分财产,我买的包包和首饰会被前夫分走吗?】算是你的专用生活用品当然不公平 。

道理一样 , 如果男方拥有价格很高的烟斗 , 打火机 , 贵宾卡等这些看起来属于他自己的专属生活用品 , 你同样可以主张权力 , 要求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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