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地方上班缴纳的社保可以合并到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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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地方上班缴纳的社保可以合并到一起吗?】楼主你好,在不同的地方上班,缴纳的社保可以合并到一起吗?当然如果说你在不同的地方上班,也就意味着你个人的社保是通过企业单位来进行缴纳的,那么你的这个社保肯定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所以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并且合并累积缴费年限的,所以说将来完全是可以合并到一起 。

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如果更换工作单位的频率相对来说比较高的话,那么在更换工作单位以后,第1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正常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一定要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这样的话才可以有效累积自身的缴费年限,之前的缴费年限和今后的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的累积计算的 。

如果说你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也依然是可以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这种灵活就业的名下来参保,因为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也是可以有效增长我们自身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那么将来也可以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因为毕竟累计缴费年限是决定我们养老金待遇的一个重要条件所在,所以说合并到一起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当然我们的累计缴费年限也是会有所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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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根据你的描述,其实就是跨省或跨市合并社保 。目前来说,还是不可以的 。因为,还没有全国统一,因为各地的社保政策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都不允许社保两地缴纳,这属于“社保重复” 。所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

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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