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规定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潍坊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应按照规划片区的标准,依照土地类型,年产值等因素综合计算补偿标准 。
《潍坊市征地补偿新标准》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推荐阅读
- 宅基地退出补偿新标准
- 失地农民有什么补偿
- 树苗占地补偿多少
- 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
- 怎样计算无功补偿的容量
- 补偿柜的作用是什么
- 离婚补偿费怎么确定数额
- 被辞退可通过哪些方式要补偿金
- 高速占地补偿多少一亩
- 膨胀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