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是遗嘱能力,遗嘱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法律规定什么是遗嘱能力

法律规定什么是遗嘱能力,遗嘱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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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指遗嘱具备法定条件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 。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的内容合法;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什么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要求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二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如果是被迫和受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例如,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四是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共五种,其中后三种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法律分析:1、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订立遗嘱的能力 。无能力行为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即精神病人或者是未成年人及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处于意识清醒的状态,也不能是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下订立的遗嘱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意识不清醒状态下订立的遗嘱无效 。
3、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订立的遗嘱,有权处分的财产只有个人私有的合法财产 。如果处分的是非个人所有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遗嘱是无效的 。遗产在进行分割时,有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分割共同财产 。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合法 。内容合法是指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指定的继承人须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且继承的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形式合法是指遗嘱的书写要符合遗嘱格式的要求,需要遗嘱人本人亲笔签名和注明日期等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法律规定什么是遗嘱能力,遗嘱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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