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 , 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
【宝鸡市独生子女证关于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宝鸡市独生子女政策】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推荐阅读
- 宝鸡市关于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独生子女证不给办
- 宝鸡市关于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宝鸡市独生子女政策
- 宝鸡市二胎准生证办理须知 陕西二胎准生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 宝鸡市计生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宝鸡市计生局地址及联系电话查询
- 宝鸡市二胎罚款政策规定 宝鸡市二胎补助政策2020
- 关于一切都好的句子 一切都很美好的句子
- 关于上海滩励志句子 关于上海滩的说说
- 关于笼养竹鸡的一些问题
- 宝鸡市二胎申请条件 宝鸡市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证件
- 宝鸡市二胎关于病残儿医学鉴定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