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 夫妻福利房一方有权处理吗
![福利房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 夫妻福利房一方有权处理吗](https://tp.ywg7.com/baike/2022/12/20221203/简明-综合知识/2403993.jpg)
文章插图
福利房在一方名下,如果购买产权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认定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 。
如果婚前用自己的积蓄通过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了公房的使用权,在婚后将产权买下来,离婚时对原来为取得使用权转让款应当认定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余额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福利房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 夫妻福利房一方有权处理吗】
推荐阅读
- 住房维修基金有年限一说吗 购房时房屋维修基金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 百色社保卡在哪领 百色社保局在哪里
- 百色怎么解挂社保卡 百色市社保卡在哪里领取
- 肉放冰箱一个月能吃吗 在冰箱里放了半个月的肉可以吃吗
- 海宁皮革城批发在哪里
- 女人唱歌男人死是什么梗
- 房地产中介应具备什么条件 房产中介需要的条件
- 玩dnf卡怎么办?查查有没有病毒 dnf一直卡在检查游戏文件
- 灌云火车站在哪里 灌云火车站联系电话
- 厦门社保卡办理流程 厦门社保卡在哪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