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劳动合同法当中没有辞急工的概念,不管因为有多么着急的原因当时就要离职的,都应该结合当时的情况和用人单位沟通好的,再着急也不能直接走人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辞急工的规定是什么】
推荐阅读
- 员工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哺乳期通知员工哺乳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 幻剑情缘劳动节活动
- 劳动仲裁都管什么 劳动仲裁是什么部门管
- 固定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三个程序完成变更工作
- 南通海安劳动仲裁去哪里办理 海安劳动仲裁在哪儿
- 南通通州劳动仲裁联系方式
-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的